■療程仿單名稱
“肯得拉” 全像超皮秒雷射系統
“Candela” PicoWay Laser System
衛部醫器輸字第 034251 號
■療程適應症
本產品為波長 532/1064/730/785 nm 的皮秒雷射系統,適用於刺青、良性色素斑病變治療、皺紋及痘疤。
■療程風險、禁忌症、副作用
禁忌症和注意事項
有下列情形的病人不適用於本產品
- 對遠紅外光極度過敏者。
- 近期有在未採取保護措施狀態下接受陽光暴露者(含使用日曬機或助曬霜、乳液及噴霧等助曬產品)。需待因曝曬後而加深的膚色恢復後,才可進行治療。
- 懷孕
未經研究之患者類型
未研究以下情況病患使用本產品的狀況,其結果亦未知。
- 服用增加光敏感的藥物。
- 光敏感癲癇。
- 鱗狀上皮癌或黑色素瘤病史。
- 傷口癒合問題或蟹足腫病史。
- 使用改變傷口癒合反應的藥物。
- 免疫抑制/免疫缺陷疾病病史(包括感染 HIV 或 AIDS)或使用免疫抑制藥物。
- 使用抗凝劑。
- 正處於局部或全身性感染中,或欲治療處有開放性傷口。
- 哺乳中。
- 服用補充品,如:鐵質補充品或藥草類補充品(如銀杏、人參或大蒜)和魚油補充品。
- 病情不易控制的病患,包含重大全身性疾病。
副作用
- 雷射治療預期的副作用包括:色素沉著過度、起水泡、硬皮、結痂、疤痕、色素沉着不足及感染。極少數的情況下,雷射治療可能會使含有鈦或鋅顏料的刺青顏色變深。
注意: 使用較高能量治療刺青及良性色素病變,可能導致導致肥大性或萎縮性疤痕及/或色素沉著過度或不足的副作用。治療時必須特別小心選擇能量密度。雷射應用於刺青或色素病變區域。
- 使用較高能量治療刺青及良性色素病變,會導致肥大性或萎縮性疤痕及/或色素沉著過度、不足。較深膚色(≥IV)或日曬之深膚者,在有效治療劑量下色素沉著不足的可能性較高。
警告及注意事項
1. 本產品具有電子及雷射光輻射危害,故僅有經原廠培訓合格且熟悉安全與注意事項章節的技術人員才可進行維修服務。
2. 任何的雷射系統皆可能會因不適當的安裝、操作、移動或維修而有危害。本產品相關的潛在危害:直接或反射接觸雷射輻射造成的視覺損傷、接觸系統內部的組成電子零件而觸電及因系統設備移動造成的人身傷害。
3. 不可見及可見的雷射輻射。避免眼睛或皮膚直接或散射暴露在第四級雷射產品產生之輻射。
4. 如未依治療參數及臨床治療指導或指示操作,可能使操作者、患者及其他人造成嚴重傷害,也可能會損害雷射系統。
- 在進行雷射手術時,治療室的所有人必須戴防護眼鏡。
- 確認傳輸系統是否有任何損害(如:掉落)。
- 如懷疑雷射傳輸系統有問題請停止使用。
5. 檢查、清潔和/或更換關節臂、手握把或定焦器(Distance Gauge)前,需將雷射系統調整至待機模式(standby)或關機。
6. 固定、清潔、更換關節臂或手握把後請重新校正雷射,若未校正可能導致雷射能量過量輸出。
7. 確認手握把的光點大小與面板的設定相同。未確認可能會輸出不適當的能量給病人。
8. 避免觸電風險,儀器只能連接有接地的電源線。
9. 儀器不可做任何修改。
10. 超出使用規定的控制、調整或使用儀器,可能有輻射暴露危險。
11. 請勿在沒有安裝關節臂和手握把及無適當的防護眼鏡的情形下,進入就緒(Ready)模式。
12. 雷射系統打開前,手握把一定要安裝於關節臂的末端。
13. 手握把較脆弱,不可有機械衝擊。請勿將手握把掉落至桌面、地板或其他較硬表面。
14. 請勿用關節手臂來拉動雷射系統,可能會嚴重損害關節手臂及光學失調。
15. 不要將已開啟的雷射系統手握把指向預治療區外,手握把輸出的光束瞄準前方數英尺且高度集中,為具破壞力的光束。
16. 不建議僅使用單波長防護眼鏡。
17. 本產品波長為 532, 730, 785 及 1064 nm。使用此儀器,需配戴有兩種波長的防護眼鏡。建議如下: 532 nm@O.D. 6.6、730 及 785 nm@O.D. 4、1064 nm@O.D. 6。
18. 本產品為非發散的雷射光束,不應在指向牆壁、 地板或其他物件的情況下擊發。即使有一段距離亦會有燒痕。
19. 避免眼睛受到傷害。每個人(包含操作者) 使用本產品時,在 NOHE 距離內皆需配戴原廠提供合適的防護眼鏡,防護眼鏡可於反射、散射或短暫暴露在雷射光束中提供足夠的保護。
20. 雷射治療時需使用原廠提供之病患防護眼鏡保護病人眼睛。建議於病患防護眼鏡下放置濕的 TELFA 海綿,確保病人眼睛閉上。此外,防護眼鏡不適用於較小的孩童及嬰兒,請用水沾濕 TELFA 海綿或墊布覆蓋於眼皮上。如病患睡著,眼睛覆蓋濕的 TELFA 海綿後需用膠帶貼住。
21. 即使使用防護眼鏡,直接注視雷射光仍有可能傷害眼睛。
22. 本產品會轉換及放大 AC 線路產生超高電壓,儀器內部是非常危險、甚至會致死。即使電源關閉或未連接插座,內部仍可能充滿電為高電壓。因此,本產品僅有授權之維修人員在時可無外殼。
23. 本產品的傳輸系統為關節手臂,如用外力過度安裝或更換,關節手臂將會受損。
24. 本產品重量超過 122KG,如未謹慎且緩慢的搬運可能會受傷。
25. 若在雷射治療過程中需使用氧氣請特別注意。氧氣會加速任何易燃材料的燃燒,若沒有足夠的預防措施,可能導致火災或病人、工作人員受傷。
26. 高氧氣濃度下雷射可能點燃頭髮、紗布、口罩及插氣管等。即使經過鹽水浸泡,雷射在含氧條件下仍有可能點燃易燃材料 (詳細請參考使用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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